半自動手槍(Semi-automatic pistol),又稱自動裝填手槍(self-loading pistol),是指可自動裝填、手動發射的手槍,有時候也稱為自動手槍。一般的半自手槍指可以自動裝填、單發射擊,用可拆式彈匣供彈,有空槍掛機裝置,彈匣可攜帶6-15發子彈,部分型號甚至可裝20發子彈。是現代軍、警、民用的主流手槍。
歷史
十九世紀後期因為無煙火藥和金屬殼定裝子彈的出現,令到連發槍械成為可行,而且馬克沁發明了利用後座力完成退殼、填裝、發射過程的機槍後,便開始把本原理研究用在步槍上,但手槍設計在當時仍然落後。1892年,奧地利首先研製出8毫米的舍恩伯格手槍,這是世界公認的第一把自動裝填手槍。早期半自動手槍多使用固定式彈倉或類似左轮手枪的彈巢供彈,因此當時沒有太大優勢。1898年喬格·魯格改良了和博查特合作設計的C93半自動手槍的可拆式彈匣,且無需要像早期自動手槍那様的平衡裝置,結果後來成為德國和多國的制式手槍,亦即是魯格P08,這种設計成為了半自動手槍的一种新指標。於1900年白朗寧發明了以套筒(滑架)上膛系統的半自動手槍,解決了早期半自動手槍因上膛不便所引起的安全性問題,他和柯爾特跟Fabrique Nationale長期合作,包括後來被多國採用為制式手槍的白朗寧M1903和柯爾特M1911等。
一次大戰時,半自動手槍被多個參戰國使用,因為可拆式彈匣設計能夠保障子彈的清潔被確認遠優於固定彈倉的彈夾,而彈匣容量和射速上的優勢也勝過了轉輪手槍,在二戰前德國裝備了瓦爾特設計,具有雙動扳機的瓦爾特P38,解決了魯格P08易於走火的問題。而白朗寧也設計出首創的雙排式彈匣和更有效的閉鎖機構,著名的白朗寧大威力手槍。
二次大戰時手槍本身進步不大,衝鋒槍成為了近戰的主力武器,為了可以共用彈藥,大部份國家以半自動手槍作制式裝備。而二戰後因為北約和華約兩大軍事聯盟體系成立,制式手槍子彈都趨向統一口徑,北約的美國和少部分歐洲和美洲國家使用.45 ACP和9毫米魯格彈。而華約則使用戰前已經有的7.62 mm Tokarev,及50年代新設計的9 mm Makarov彈。
在七十年代起專利期過去很多新式手槍都同時有白朗寧和瓦爾特保險機構,而作為奧地利制式手槍的格洛克(Glock),更採用在普通手槍外表的上大量使用工程塑料的技術及安全機動,有效減少了部件的數目及提高了安全性。為了解決發射超音速子彈的問題,設計師開始採用高強度合金鋼制造機件,結果在80、90年代推出了可發射中大口徑超音速馬格南子彈的半自動手槍,如著名的以色列沙漠之鷹,而Fabrique Nationale更推出了高初速的5.7x28子彈的Five-seveN手槍。與此同時,半自動手槍已成為了軍隊及警隊的主流手槍。
半自動手槍的結構及特徵
除了和其他手槍同樣有大小的分類外,半自動手槍的擊發和保險機構也不只一種形式,而且很多新式半自動手槍都兼且兩種機構,還有一些採用特創的機構。而一般當代半自動手槍專用子彈,是彈殼底部和主體相同粗細的無底緣子彈或半底緣子彈,方便自動退殼和再裝彈。
分類
擊發機構主要分為單動扳機和雙動扳機,但所有槍型都需用手動先行把第一發子彈預先上膛才能射擊。單動扳機指扳機僅具有釋放擊鎚的功能,要先以姆指(或拉滑套上膛的動作)拉下擊錘才能發射,但第二發起便可以直接發射。(發射後滑套會後退拋殼,同 時重新壓下擊槌至待發位置)優點是扣引扳機比較快和省力,因此射擊精度較佳;缺點是只要觸動扳機就會發射,因此上膛攜帶時必須關上「手動保險桿」,導致第 一發發射較慢,預先打開保險又容易走火。
雙動扳機指扳機具有拉下擊鎚與釋放擊鎚的雙重功能,如果子彈是已上膛的狀態,不須再手拉擊鎚就可以直接射擊。優點是第一發射擊較快和上膛攜行的安全 性較佳(因為由扳機壓下擊鎚的力道很重,且拖引行程長,足以視做一種防止誤壓的保障),但「純」雙動扳機槍型是指每一發都只能以扳機壓下擊鎚再釋放擊發, 射速反而較慢和費力。
所以新式槍型多同時設有兩種模式,以適應射手不同需要,或者在第二發會自動進入單動扳機狀態。只有一些小型的自衛手槍和競賽手槍,為了追求單純化而只有一種擊發機構。
優點
- 子彈能與衝鋒槍及衝鋒手槍共用
- 彈匣容量較大,雙排彈匣的型號可達十多發
- 後座力較小而且射擊時較舒適
- 射速較快
- 因為槍膛與槍管相接密封,所以能夠使用消聲器
缺點
- 結構較為複雜
- 保養較難
- 需要多重保險機構以降低走火危險
- 要先行把第一發子彈預先上膛
- 入彈進彈匣時比左輪手槍入彈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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